各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省内必需返岗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87号)和《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通行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宜肺炎防指发〔2020〕1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阳实际,现就通行流程通知如下。
一、宜昌市域内通行人员办理流程
(一)通行规则
低风险区人员可到中、高风险区,低风险区之间可相互通行;中风险区人员可到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人员不得到低风险区,中风险区之间可相互通行但要从严管控;严格管控高风险区人员流动,原则上高风险区人员既不得到中、低风险区,也不得相互通行;低风险区到中、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到高风险区的,只能单向通行。
(二)人员健康条件
必须居家观察期满14天或取得省健康码“绿码”,且隔离期间未与疑似、确诊、无症状感染新冠肺炎者接触,目前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已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患者和已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暂禁止出行;与疑似病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凭解除隔离观察证明准予出行。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出发地申请。符合通行规则和健康条件的人员,向出发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由村(社区)出具《健康证明书》(见附件1);出发地为当阳辖区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出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向目的地申请。申请人凭《健康证明书》,向目的地村(社区)提出返回申请,由目的地村(社区)出具《同意接收函》(见附件3),接收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出发地办理通行证。申请人凭《外出申请表》《同意接收函》,向出发地所在镇(办事处)申请,签署《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后经检测体温合格,由镇(办事处)向其发放《通行证》(见附件5)。
4.申请人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申请人返回目的地后,应在2小时内向目的地村(社区)如实报备个人信息,自觉接受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
二、省内(宜昌市外)通行人员办理流程
(一)适用对象
目的地为省内(宜昌市外)经批准复工复产企业的必需返岗人员。
(二)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申请。经批准复工复产企业提出返岗申请,报企业所在县(市、区)指挥部审核。
2.个人申领健康码。县(市、区)指挥部将审核意见反馈用人单位并逐级上报至省指挥部,同时用人单位通知必需返岗人员通过“鄂汇办”APP或“支付宝”网络平台申领“湖北健康码”。
3.个人领取健康码。必需返岗人员现居地县(市、区)指挥部接到省指挥部交通保障专班下发名单后,据实出具隔离满14天的健康证明,逐级反馈至省政务管理办。省政务管理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绿码”。
4.凭证通行。必需返岗人员持“绿码”办理相关通行证后返岗通行。鼓励员工以自驾方式或用工单位“点对点”包车方式返程,有关车辆通行证可以通过“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名认证办理,所有司乘人员均需持有“绿码”。
5.申请人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用工单位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返岗人员情况,自觉接受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
省外人员暂不能通行,待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通行政策后,我市将从其规定有序通行。
当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